陶芳: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云南省大理市烟草专卖局决定依法注销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532901126355)。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云南省大理州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书(编号:大理市局注销烟专〔2024〕第6号)》,限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云南省大理市烟草专卖局领取前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吉苍路72号
联系电话:0872-2182140
云南省大理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