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3-0011 大理日报社出版权威性·影响力·责任感






2025年01月20日

生态建设开启新征程

重要举措

2015年 加大洱海保护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四治一网”,抓实“三清一控一堵”,建立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强化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工作;实施50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

2016年 持续开展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六大工程”22个项目。加大退耕还林、湿地保护、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力度,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关停洱海流域采石采砂等非煤矿山,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开采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制度。

2017年 全面开启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一线推进“七大行动”。全面建立五级河长体系,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力度。抓好87个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启动实施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注重森林生态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加大苍山管护执法力度。

2018年 洱海保护“三线”划定方案公布,决定对绿线范围内的住户搬迁安置。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全面启动“八大攻坚战”,实施一批以环湖截污为重点的保护治理项目。狠抓生态空间管控,启动生态廊道隔离带建设;在流域内全面推行“三禁四推”,全面关闭洱海流域57个非煤矿山。

2019年 有力有效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全力打好“八大攻坚战”,实施洱海保护治理项目45项,全面启动“1806”小镇建设。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快洱海流域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深入开展“三清洁”活动。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四次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2020年 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试运营。切实抓好洱海高水平保护,扎实开展雨水冲击性污染负荷防控,实施截污体系排查整改、湿地库塘提质增效等工程,有序推进绿色有机种植。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2021年 统筹推进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加快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六个两年行动”,稳步开展截污治污体系提质增效、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有序推进沿岸违规违建整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

2022年 坚持生态优先,建立洱海保护精准治理重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全力冲刺洱海保护治理“六个两年行动”。有序推进苍山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工作。治理水土流失371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31.2万亩、全民义务植树622万株。

2023年 公布施行第五次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全面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三年精准提升行动,有序推进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完成首批规模化绿证交易。

2024年 洱海“三区”管控细则落地实施。苍山森林防火通道建成投入使用。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重要成效

2015年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8件,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484户。建设湿地5754亩,新建62座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大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运行,兴盛桥至天生桥段综合管网工程开工。洱海实现保护治理精细化,水质下滑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祥云列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任务。

2016年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5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1455户。新增湿地4261亩,建成村落污水处理设施70座,实施河道生态治理22公里。洱海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落实不断强化,洱海水质持续稳定。完成营造林22.3万亩、义务植树765.5万株。立案查处涉林案件787件,全州关停非煤矿山178家。永平、南涧、漾濞、巍山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范围,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3个、乡(镇)29个。

2017年 海西城乡统供水工程并网通水,村镇“两污”治理有效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减量行动扎实推进,入湖河流生态化治理103.5公里。全年洱海水质主要指标趋稳向好。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年度任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84.5万亩,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54个。完成义务植树794万株、海东面山绿化造林44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3平方公里。

2018年 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5.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5万亩。实现流域截污管网闭合运行,初步构建了全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完成了蓝线、绿线、红线“三线”划定和绿线内1806户、64.8万平方米生态拆除。含氮磷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禁售,减少大蒜种植面积10.2万亩,禁养区4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海东面山绿化完成营造林3.7万亩。洱海水质全年为优。“大理州全面打响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被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作为典型经验受到通报表扬。

2019年 洱海保护工作受中央领导和生态环境部回访调研组充分肯定。洱海流域绿色生态种植26.2万亩,实现大蒜种植趋零、乳业基地向流域外转移。海东开发全面停止,分类处置稳妥推进。完成营造林27.2万亩,退耕还林19.3万亩,实施海东面山绿化2.1万亩。洱源县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20年 “三库连通”工程向洱海直补清水6330万立方米,洱海水质稳定趋好,国考断面评价为优。57座关停非煤矿山完成生态修复。“三禁四推”成果得到巩固。“洱海水环境综合整治”被评为全国“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完成营造林14万亩,湿地面积增加2.5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8.4万亩,完成昆大丽最美高速大理段绿色廊道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剑川县列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

2021年 “1806”小镇顺利交房,洱海流域“三区”划定落地,海西片区集中流转土地1.85万亩。2021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成功举办,洱海流域列入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72平方公里,整改生态环境问题339项,洱海水环境综合整治成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完成营造林14.4万亩,永平、鹤庆获省级美丽县城命名。10个县城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2022年 完成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基础工作,洱海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二批项目清单。2022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成功举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0项。创建州级美丽河湖33件,18个国控断面、30个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93.7%。

2023年 洱海水质保持优良水平。洱海、剑湖被认定为国家重要湿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以上,国、省控断面无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大理经开区获评省级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全省第一条智能国标电动自行车生产线试投产。首届“零碳中国”大理绿色投资大会、绿能大理风光水储协同发展产业大会成功举办。

2024年 洱海保护治理再次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见成效典型案例,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入选首批数字中国建设典型案例。大理市获全省首个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成功申报全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大理经开区、祥云经开区列入全省零碳园区创建名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54件群众投诉完成核查督办。 (文字整理:张婧怡 施贵兴 何俊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