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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6日

以正确政绩观抓改革促发展

□ 杨严璋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要大力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人民至上,初心如磐。正确的政绩观不应是领导干部个人荣誉的堆砌,更不应是向上级交差的“成绩单”。真正的政绩,应当根植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中,聚焦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之路,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民众福祉为目标。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更要注重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价等机制,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判者,确保改革举措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顺应民心,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改革发展,使命在肩。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要以改革为突破口,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以发展为目标,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都能落地见效,各项发展政策都能惠及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改革任务中,以精准有效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高效、项目推进有序,有力护航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

担当尽责,矢志不渝。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领导干部具备更强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鼓励和支持那些面对复杂局面敢于迎难而上的干部,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对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更要严肃查处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和通报曝光,旗帜鲜明地树立“让有为者有位、多劳者多得”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营造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的改革热情和创造力,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廉洁自律,清风扬帆。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底线,也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纪检监察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以铁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改革发展扬帆护航,确保改革成果不被侵蚀,发展成果惠及人民。

(作者单位:洱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