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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6日

党员干部要争当为民办事的“排头兵”

□ 周红梅

群众之事无小事,只要是有关群众的事,都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作为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要为群众办好事,也要让群众感到好办事,还要把群众的事办好,从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为群众办好事。金碑银碑不如群众的口碑,群众的满意度才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弘扬和继承老一辈革命家的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时刻心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为民服务理念是为群众办好事的思想基石,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内生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悟为民服务的本质内涵,主动站在群众的立场去看待和思考,设身处地感受群众的冷暖。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读原著、悟原理,牢记并奉行“人民至上”,坚持向优秀党员干部学习,为民奉献,确保为群众办好事。

创新为民服务方式,让群众好办事。让群众感到好办事,关键在“感到”一词,“感到”一词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初心、换位思考的贴心,瞄准了群众满意度的靶心。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这就要求在为民办事的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民服务的方式。让群众好办事,就要讲究方法,可以积极推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大厅和“办不成事窗口”等,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各类民生事项。为民办事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要随着群众的需求不断创新,让群众感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确保用工作的“高效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在提升为民办事的便利度的同时,还要不断增加服务的“温度”,让服务更贴心、暖心。

践行为民服务责任,把群众事办好。把群众的事办好,关键在“办好”,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有知责担责的使命感和履职尽责的责任感,把群众事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一步一个脚印,让群众收获更多的满足感和幸福感。群众心中有杆秤,事情办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才最有发言权。将好事办好办实,就要深入基层,精准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要在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方面下足功夫,要想方设法啃掉民生发展中的“硬骨头”。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时刻心系群众、事不避难、义不逃责,身体力行。只有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问群众之所需、多想群众之所难、多行脚踏实地之事、以钉钉子精神把群众事办好,才能交出“幸福民生卷”。

(作者单位:弥渡县密祉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