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洪金
在干部人事评价体系中,考察与考核仅一字之差,却有本质区别。但在一些地方的组织人事工作中,干部考察悄然代替干部考核现象时有发生,看似认真走程序、搞测评,实则让评价工作流于表面,难以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干部考察代替干部考核,其结果难免有失偏颇。干部考察注重程序严格,但缺乏量化标准,考察谈话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环节,获取的是直观感受和初步印象,其结论往往取决于少数人的主观判断和感性认知,被谈话对象中“沉默的大多数”也只是本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消极配合,以致正面的言辞话语多一些,针对问题缺点则是含糊其辞不愿说、不敢说、有顾虑。而干部考核更强调依据明确的标准、指标,围绕个人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估,反映具体工作事项多一些,所以更具科学性、精准性、权威性。
干部考核与干部考察各有其用,不能相互替代。首先,干部考核是干部调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体现了考核结果对干部调整的重要性,定期考核如同“小高考”,既是干部综合能力的“成绩单”,更是政治素质的“体检表”,能够相对客观地反映干部办成了多少实事、解决了多少难事、发挥了多大作用。以此为依据的干部调整,能够实现“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其次,干部考察是干部调整的前提和基础。干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程序和环节,如同高考志愿录取“通知书”,是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头戏”,更是识别干部优劣的“透视镜”,既要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又不能对干部考核结果“不管不问”,甚至“置之不理”。因此,要做好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把考核结果正确运用到干部考察工作中进行成果转化,与干部选拔任用连通,避免考核考察“两张皮”,防止考用脱节、一考了之。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掘优秀人才,为合理选拔、使用干部打下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干部考核考察要“双管齐下”,通过“问诊把脉”打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任督二脉”,激活干部选任的“良性循环”,使干部调整工作依据更充分、基础更牢靠,选用人才工作支撑更有力、更具说服力。
乡村振兴,人才为先。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人才,为人才搭建起公平公正的干事平台,营造出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让真正有能力、能吃苦的人才获得更好的晋升机会、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在奋勇前行的时代浪潮中纵横驰骋、奋发有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