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张林静
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核心任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守护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中,充分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持续监督,精准“把脉”,助力生态环境改善。自2022年起,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将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为重中之重的监督议题。几年来,从未间断,连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这期间,常委会深入调研、认真研判,累计提出15条极具针对性与指导性的审议意见,为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把脉开方”,指明前行方向。鹤庆县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连续几年为全州优秀等次,国家大气十条和省年度11项约束性考核目标达到标准。
紧盯问题,靶向发力,提升生态治理质效。鹤庆县人大常委会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工作重心,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县林业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草海湿地周边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鹤庆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等开展集中视察。在生态监督实践过程中,将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调研的重点,对照反馈问题清单、整改事项、整改时间,逐一监督销号,督促按时完成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6个共性问题,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21个共性问题,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鹤庆县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问题36个,目前已按要求时限完成问题整改60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问题13个。针对反复举报、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鹤庆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发放垃圾污染、油烟污染等方面的检察建议书16份,制定详尽的专项监督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扎实推动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通过精准发力解决各类环境突出问题,让鹤庆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呵护。
注重宣传,广聚共识,筑牢生态思想防线。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202名县人大代表遍布全县各个乡镇、村(社区)、各行各业的优势,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向广大群众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与重视程度,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环保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