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近日,九届州委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机动巡察完成进驻,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的州农业农村局等3家单位开展机动巡察。
巡察工作时间30天左右。巡查期间,设立联系电话、联系信箱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有关职能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州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