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一薇 熊志明) 7月29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亚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祥云城川烟农合作社、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市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州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着力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全面有效贯彻。要立足地方实际,积极探索有效路径方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落实好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构建具有各地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产业体系;要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要完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要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赵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铭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剑萍等参加执法检查;州领导杨波、刘占华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