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 者 杨铁军 杨桂清
通讯员 李晓霞
近年来,洱源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抓手,构建起“站位高远、审判严格、衔接高效、文化引领”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为洱海源头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严惩重罚”护生态
洱源西湖是国家湿地公园,是洱海的源头之一。今年1月,洱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在西湖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某某、王某某在2024年3月1日夜间,在西湖水域撒下8张网,次日凌晨3时许,在收网过程中被执法人员查获,两名被告捕捞草鱼、鲢鱼、鳙鱼等共计226.35斤。洱源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杜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要求被告在3个月之内向洱源西湖水域内投放3—4厘米规格的鲢鱼、鳙鱼鱼苗6.6万尾。洱源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杨永辉介绍,判决生效以后,被告人履行了增殖放流的法律义务,案件已经全部审理完毕。这个案件的审理判决,对洱海源头生态保护具有典型意义,体现了审判机关严格执法,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严惩重罚”。同时,洱源县人民法院以案释法,对群众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洱海之源的生态环境。
“集中管辖”促保护
洱源县地处洱海之源,洱源县人民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统筹推进,2022年6月,在邓川法庭设立洱海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对洱源、剑川、鹤庆、宾川四地环资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洱海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抓手,以‘最严法治’守护生态环境,以司法担当守护洱海源头绿水青山,通过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专业水平,确保生态司法保护的系统性与协同性。三年来,洱海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共受理环资案件23件,审结19件。”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法庭庭长刘其元介绍说。
“文化浸润”育理念
弥苴河是洱源县流入洱海的三条主要河流之一,弥苴河古树群位于弥苴河两岸的邓川、右所两镇境内,是迄今大理州最大的人工种植古树群。目前,3177棵古树均已录入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系统,实行挂牌保护。洱源县人民法院推动法治文化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打造特色环境司法宣传品牌,联合林业、环保等部门在弥苴河畔打造“法治生态廊道”,以“行走的法治课”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保护弥苴河流域生物多样性。洱源县法院邓川法庭法官罗连书介绍说:“县法院联合林业、环保等部门,经常性在现场和周边村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棵古树上都有法治宣传保护古树的图片,廊道上设置法治宣传栏,让群众能够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法治生态廊道’的打造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弥苴河畔破坏古树、非法捕鱼打鸟等破坏生态的情况很少发生。”
“法治之力”构屏障
洱源县人民法院围绕洱海保护及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案件审判工作,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放到构筑洱海源头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来统筹。“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严惩重罚’,以最严的法治之力守护洱海之源的绿水青山。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以专业化审判结合多部门协同联动,三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方面的刑事案件12件20人,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民事和行政案件推行‘调解优先’,调撤率达45%,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与生态修复双重成效。”洱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桢表示,下一步,洱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突破口,深化审判改革创新,为守护洱海源头生态、服务绿色发展注入更多司法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