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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1日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

规划地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规划范围:西接下关市区;南至小白营服务区;东以大丽高速、长发村、高仓村为界;北至大丽高速与大永高速互通,总规划面积为4311.4999公顷,约43.11平方公里。包括天井、满江、上登、凤仪四个片区。

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U2DipQTnFJbNSsVgq7yow

提取码:qw7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实施单位: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72—2311639

联系地址:大理市满江街道大理创业园A座23楼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10—62794615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规划实施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对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