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阿苏越 通讯员 陈韵霖) 近日,记者从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云南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我州已明确2025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规定,在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大理州8个指定县(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备案及契税缴纳的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申请省、州两级财政补贴,最高可享受省、州合计1.95万元的税后补贴。
据了解,本次补贴政策精准聚焦于在城镇国有土地上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消费行为,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大理市(含经开区、海开委)、漾濞县、祥云县、弥渡县、巍山县、永平县、洱源县、鹤庆县共8个县(市)。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公寓、商铺、车位等非住宅类房产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补贴标准与房屋总价直接挂钩,并采用阶梯式补贴方案。新建商品住宅套总价不足80万元(不含80万元)的,省级补贴5000元/套;套总价在80万元至160万元(不含160万元)的,省级补贴10000元/套;套总价在160万元(含)以上的,省级补贴15000元/套。在此基础上,大理州级财政将按照省补金额的30%给予额外补贴。经核算,购房者最终获得的省、州两级税后补贴合计金额分别为:购买不足80万元住宅的,合计补贴6500元/套;购买80万元至160万元住宅的,合计补贴13000元/套;购买160万元(含)以上住宅的,合计补贴19500元/套。此外,漾濞县、祥云县、永平县、鹤庆县、巍山县已另行制定县级补贴标准,在上述5县购房的居民可叠加享受省、州、县三重补贴。
申请渠道以线上办理为主,省级补贴需购房人本人通过省建行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逛商圈”线上平台,提交身份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不动产销售发票等材料进行申领。州级补贴则无需购房人重复申请,在省级补贴兑付成功后,将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兑付名单自动核实计算,并推送州财政局进行资金兑付。所有补贴均为税后金额,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具有明确时效性,申请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8时止,在此期间若彩云住房消费券发放完毕,活动即告截止。相关部门提醒,符合公告条件的购房人,即使出现楼盘烂尾情况,其享受购房补贴的权益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