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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

构建全链条激励体系 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迈向“高峰”

——访大理州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迤君

□ 记者 杨一薇

2025年12月31日,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文联联合印发《大理州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构建“前端创作扶持+后端成果奖励”双机制的全链条激励体系,覆盖文学、影视、舞台艺术等传统门类及网络文艺新兴形态。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对大理州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迤君进行了访谈。

记者:为何要出台此《办法》?

陈迤君:近年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锚定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借助品牌活动聚势、依靠主题宣传铸魂、凭借精品人才赋能,推动全州文艺事业持续发展。然而,相较于新时代新征程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州在文艺精品创作方面仍存在诸如有高原缺高峰、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制定一部系统、规范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对于引导和激励全州广大文艺工作者潜心创作、产出更多精品,提升大理文化软实力与影响力,加快推进文化强州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记者:《办法》的扶持奖励范围是什么?

陈迤君:《办法》针对文艺创作中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和经济价值潜力,能够或已经取得优异成绩的原创(含翻译、演绎)作品、项目予以扶持或奖励,涵盖文学、影视、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杂技、民间艺术等艺术门类。

记者:“创作扶持”和“成果奖励”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陈迤君:创作扶持聚焦“创作前—创作中”,针对未完成或刚启动的项目提供启动资金与过程支持;成果奖励聚焦“创作后”,针对已完成且取得成果的作品给予奖励。

记者:哪些主体可以进行项目申报?扶持与奖励的申报主体是否一致?有无特殊倾斜?

陈迤君:两者的申报主体均不受户籍、地域等条件限制,但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在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和创作生产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二是若以个人为申报主体的,个人须熟悉大理情况、了解大理故事,其创作的项目必须以大理元素为主体。

申报项目须以大理元素为主体(占作品内容50%以上)、展现大理形象或宣传大理风情。对于大理户籍人士和机构的创作,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申报项目内容可适当放宽或实现多元,即创作内容可不以大理元素为主。

记者:扶持奖励的标准分别是什么?是否有数量限定?

陈迤君:文艺创作扶持重点关注思想深邃、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突出大理元素,具备获得国家级、省级常设性文艺奖项潜力,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大理优秀本土文化,对提升大理对外形象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作品。年度扶持项目存在数额限定,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由专家评审会议根据申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最终确定。

文艺精品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以大理元素为主体、展现大理形象或宣传大理风情的文艺作品;二是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三是有统一申报要求的,须代表大理州申报参评;四是获得中央宣传部等国家部委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获得省委宣传部等省级机关批准设立的常设全省性文艺奖项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

记者:首次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陈迤君:文艺创作扶持项目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集中研究。申报时间为每年第二季度;在申报时应提交作品创意方案、创作提纲、资金来源等基础材料,并计划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完成。文艺精品奖励申报时应提交证书奖状、作品发表样书或复印件、照片、音视频、奖金证明等材料。

记者:扶持项目申报后未完成或不达标,会有什么后果?资金是否需要收回?

陈迤君:扶持项目的核心考核涵盖“进度达标、成果质量、资金合规”三大指标。扶持奖励资金使用主体需依照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在资金下达一年后,若项目未实质性启动,或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实施、不再实施,以及实施后未通过结项验收的,将作终止项目处理,已拨付的财政扶持奖励资金将按原渠道收回。

记者:若同一作品既获得创作扶持,又符合奖励条件,能否叠加享受?是否会抵扣扶持资金?

陈迤君:创作扶持与成果奖励属于两套独立体系,两者的核算标准和发放渠道完全分离,扶持资金将按创作进度分期拨付,即项目启动时拨付30%,项目完成经评审验收拨付70%;奖励资金在核准后一次性拨清。若同一作品前期已获财政资金扶持,后期又获得相应奖励(奖项),将按照“补差”原则执行。

记者:申报项目如何进行审批?怎样保障评审的公平性?评审专家由哪些人员组成?

陈迤君:扶持项目实行评审制,构建“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绩效管理+分期拨付+结项验收+责任追究”系统化管理机制,细化申报初审、资格认定、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社会公示“五个环节”。奖励项目实行审核制,开展资格初审、材料核验、集中审议、社会公示“四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