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以及阶段性特征,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调“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
大理作为滇西区域中心,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地位重要,省委省政府对大理州的发展寄予厚望。然而,在州委原书记刘明、尹建业、梁志敏、陈坚主政的十余年间,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突出,部分“关键少数”贪污腐败、用权任性妄为,对大理政治生态造成了全方位、深层次的破坏,带来大理“十二五”以来较长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迟滞和困局。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纠正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把发展之难、治理之困同风腐之乱、政治生态之殇联系起来看,进一步增强透过发展看政治、透过民生看政治的意识。
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手段,其价值不仅在于清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更在于以个案突破撬动系统治理,以雷霆手段筑牢长效防线。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领导下,州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杨光、常树标、黑尚锋、王选斗、张连坤等多名州管干部,案件揭示出的理想信念坍塌、政治责任失守、权力任性滥用、政商勾连等由风及腐、风腐交织问题,触目惊心、令人警醒。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大理政治生态深度改土治水、修复净化的关键之年,清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迫在眉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大理重塑政治生态和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解决好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是非判断标准之乱的“绊脚石”,做大理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中的正面因子,带头端正思想,带头深刻反思,带头推动整改,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促进者。
不让查办案件的代价白付。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强化标本兼治,用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抓手”,这意味着案件查办不能止于处分决定的作出,而要延伸到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全过程,构建“惩、治、防”协同发力的闭环体系。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带头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定捍卫者。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把握腐败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进一步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强化系统观念,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分地域、分系统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在遏制腐败增量、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上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
潮涌苍洱风正劲,凝心聚力启新程。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聚集“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主动担重、担难,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共同托举起大理高质量发展的美好图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