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熊志明) 2月28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总结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字云飞宣读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郁华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州民族宗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及常委会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久久为功、务实创新,注重融合、彰显特色,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会议要求,要以成功创建为示范单位为新起点,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要坚持把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与深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扎实抓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推进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王正林、彭云宁、杨波、靳汝柏、李绍唐,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