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学坤) 近日,洱源县出台《“润洱兴源”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润洱兴源”教育教学等6个人才培养专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聚焦“以用为本、服务发展”导向。
“两个办法”围绕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技能、生态环保、乡村振兴6大重点领域,分别由县级主管部门制定人才培养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每个专项培养对象不超过10名,通过构建精准化、差异化的培养体系,推动人才链与生态链、产业链、治理链深度融合,为洱海源头保护、绿色产业转型、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实现人才与发展同频共振,全面激活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