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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6日

让乡村成为有根可寻的精神原乡

□ 张钰涵

乡村,是无数人记忆里的精神原乡。乡村文化振兴,不是对旧日风貌的简单复刻,也不是外部资源的单向注入,而是在“保护与创新”“传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中,重塑文化认同、激活内生动力,让乡土既有绿水青山的“颜值”,更具文脉赓续的“气质”。

在“拆”与“保”的博弈中,守住乡村的“形”。乡村之“形”,是古桥流水、白墙黛瓦,是老宅院、老祠堂、老古树,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载体。如果一味大拆大建、千村一面,乡村就会失去独特风貌,乡愁便无处安放。从徽州古村整体保护,让古民居活在烟火人间,到浙江“拯救老屋行动”,让老建筑重焕生机,都证明保护不是封存,而是活化利用。为此,我们应该坚持规划先行,不搞“一刀切”、不搞运动式拆除,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乡土景观建档立卡、应保尽保;要建立保护责任制,明确村集体与村民的保护责任,让村民成为乡土载体的守护者;要延续乡村肌理和地域特色,把乡土元素融入村庄建设,守住乡村的原生态、原风貌、原生活。

在“破”与“立”的抉择中,铸好乡村的“魂”。乡村的“魂”是世代相传的家风家训、民俗风情、道德规范,是村民的精神寄托与文化认同。“破”的是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立”的是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唯有破立并举,才能让乡村精神内核焕发新生。要以移风易俗为抓手,通过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文明节俭。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理论宣讲、文化惠民活动;要完善村规民约,将文明新风纳入约束内容;要发挥乡贤示范作用,带动村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让文明乡风浸润乡村每一个角落。

在“送”与“种”的转换中,扎深乡村的“根”。文化下乡,不能只停留在“送文化”,更要实现“种文化”,把外部支持转化为内生动力,让文化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贵州省黔东南州依托本土非遗资源,不再单纯送演出、送书籍,而是开展非遗传承培训班,邀请非遗传承人授课,培育本土非遗传承队伍,让苗族银饰、侗族大歌等非遗文化在乡村落地生根。因此,要建设农家书屋、文化广场、乡村戏台等阵地,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活动平台;要挖掘乡土人才,扶持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鼓励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要推动文化与产业、旅游融合,让乡土文化可体验、可传承、可增收,真正把文化根脉扎进群众心里,让乡村成为更有温度的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