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3-0011 大理日报社出版权威性·影响力·责任感






2026年06月08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推动“高颜值”生态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6月3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体韬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和交流。

“高颜值”生态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刚刚过去的“十四五”,是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中之重,洱海保护力度、污染防治强度、人居环境美度、绿色转型速度全面提升,推动“高颜值”生态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体韬从六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我州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洱海保护实现重大跨越。我州始终坚持科学治湖、系统治湖、依法治湖、全民治湖,持续推进流域村落污水治理和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洱海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海菜花开的美景成为大理鲜明标识,“洱海经验”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二是各类整改取得亮眼成绩。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投诉件全部完成整改;第三轮督察反馈问题及投诉举报件正在有序推进。洱海保护治理连续2年入选全国“督察整改看成效”优秀案例,西洱河四级坝、永平云海石膏矿整改成为国家、省正面典型。同时结合督察整改开展的“生态为民”行动,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三是示范创建走在全省前列。洱源县、南涧县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理市、剑川县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理州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美丽城市先行区、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大理市获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入选全国“无废城市”试点,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获得“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表彰,初步建立洱海流域生态资产“存量”+生态产品价值“流量”双核算体系。

四是污染防治收获丰硕成果。十二县(市)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9%以上,大理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全州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优良比例从89.58%提升到93.75%,西洱河四级坝稳定脱劣,10个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38%跃升至69.72%,土壤和固废治理持续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五是护航发展彰显担当作为。争取中央、省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5.64亿元,年均增长率8.76%;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149个,涉及投资2928.35亿元,核发排污许可证684家;完成11个县的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大理州被列入省级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试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不断拓展深化,有力有效保障了全州重大项目落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是监管能力实现提质跃升。12个县级监测站全部通过资质认定并完成实验室标准化达标验收,云南洱海站入选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13个执法机构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监管+服务”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全民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全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处罚金额呈持续下降趋势。

七是共建共享形成全新格局。参与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和2024年六五环境日云南省主场活动。“世界因你而美丽·洱海这十年”摄影大赛反响强烈,《又见洱海》获全国短视频大赛一等奖,组织“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青少年漫画获部宣教中心通报表扬,州生态环境局获中国环境报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两微平台”影响力持续扩大,汇聚了建设美丽大理的磅礴力量。

生态环境法典护航大理绿水青山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会给大理带来什么变化?

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科科长杨凯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立法成果,是建设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和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对大理而言,这部法典带来了三个根本性的变化。

一是进一步筑牢了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的法治根基。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确立为法律原则,并贯穿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之中,为我州实现苍山洱海全域系统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二是赋能治理现代化。法典确立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原则,为我州依托科技手段实施“一河一策”、精准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助力洱海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水平;三是回应群众新期待。法典在强化传统污染治理的同时,还特别注重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正如大理生态廊道建设等生态红利成为群众可感可及的福祉,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

下一步,我州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典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景区,让大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美丽大理建设中形成一种自觉。二是紧扣洱海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法治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以坚实的法治力量守护好大理的绿水青山。三是推动执法重心下延、力量下沉,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高效推进执法监管现代化,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切实守护好大家的生态环境权益。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

在建强产业园区的工作中,我州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统筹发展与保护,全力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园区提质和企业合规经营,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宋艳钊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一是聚焦重大项目保障和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州产业转型和民生工程建设,州生态环境局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和“一对一”帮扶机制,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推动项目快审批、早落地。2026年1月至5月,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72个,其中环评报告书14个、报告表58个,完成环评备案383个,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额183.33亿元。有力保障多个省、州级重大项目,多个项目平均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

严格规范全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源头管控、赋能发展的关键作用。结合园区的地域特质和主导产业特征,科学核定园区环境承载容量,明确产业准入清单与区域污染治理标准,从源头防范园区产业集聚带来的区域性生态风险,为园区精准招商、科学布局、集聚发展筑牢生态合规根基。

二是打通审批服务堵点,筑牢园区发展与生态管控屏障。全面落实环评“全链条”改革要求,今年以来印发《关于做好三个审批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有效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办理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衔接工作,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口设置同步办理,互不作为前置审批条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建立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园区环保服务专员制度,明确全州12个园区环保服务专员,组建园区服务小组和多元化专家服务团队,采取走访、座谈、把脉问诊等多种形式主动上门为园区和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提供环保工作一站式服务,提升园区和企业环保工作效能。

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试点工作,联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建立州级衔接业务工作协调机制,召开第一次协调机制会议,分析研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矛盾冲突内容,形成初步衔接思路并上报省级部门。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最新分区管控要求,为项目落地提供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引。

三是强化制度协同衔接,完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融合,建立“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事中监管”全流程衔接机制。对新获批环评的项目,同步指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申领准备,1—5月新审批项目排污许可申领率接近100%。同时,我州常态化开展排污许可政策宣讲、业务答疑、到期预警提醒等便民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简易事项全程网办、当日办结,切实降低园区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精简审批流程,坚守“民有所呼、企有所求、我有所应”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纵深推进环评“全链条”改革,从严把好环境准入关口,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以优质高效的生态服务,为大理州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 杨磊

节目时间:

每周三11:00—12:00直播

收听方式:广播频率FM102.7、FM99.9

收看方式:“风花雪月号”App“直播”版块或“政风行风”版块,《大理日报》第三版专题刊载

热线电话:

0872-2121027、21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