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陈真永提请:
决定任命包宇栋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闫亮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挂职二年);
决定免去管金堂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李利彪的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锦泉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肖云江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茶智锦的大理白族自治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杨越冰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其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张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字文源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欣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杨春丽为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局长,决定免去其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万鹏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任命舒进为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汪国武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德琦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晓源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淑英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