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贵兴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在全省推广大理州“幸福小院”模式。这表明,大理州探索“幸福小院”的实践取得了成功,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为农村“一老一小”互助公益设施,“幸福小院”这个“微阵地”何以能成功?为何被推广?笔者认为,其密码藏于功能定位、建设路径与运营机制之中。
功能上,大理州“幸福小院”精准纾解了乡村民生痛点。在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口规模大、比例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数量多,养老和托育上存在照料缺位、精神关怀不足、日常保障薄弱等问题。大理州“幸福小院”直面这些问题,配备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助餐助洁以及儿童课后托管、课业辅导、安全教育、心理关爱等多重功能,用小院落承载起大民生,破解了农村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难题。
建设上,大理州“幸福小院”精准适配了农村实际情况。农村远离城市集镇、群众居住分散、资源有限,配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成本高、效率低。大理州“幸福小院”摒弃大拆大建,充分盘活闲置校舍、村集体公房、老旧活动室等“沉睡资产”,只做“微改造”,并通过老幼共处,实现“一块阵地、双重服务”,避免重复投入。这种以低成本取得高效益的操作,非常适配农村实际。
运营上,大理州“幸福小院”精准凝聚起乡亲邻里温情。将“幸福小院”建在家门口,并以邻里互助方式运营,不仅能充分释放乡村熟人社会的浓厚温情,减少空巢老人的孤独感和留守儿童的缺爱感,还能弘扬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潜移默化涵养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小院虽小,但承载了大民生、做出了高效益、凝聚了浓乡情。推广大理州“幸福小院”模式,推广的不仅是做法和经验,还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小切口破解大难题的治理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