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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0日

我州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

“组合福利包”助力育龄家庭安心生育

□ 通讯员 吴军

“我参加了居民医保,现在怀二胎在医院门诊产检的费用,医保报销了近一半。国家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为我们老百姓减轻了很多负担。”近日,在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做孕检的李女士高兴地说。

7月10日起,云南省生育医保新政策在大理落地实施,大理州医保局及时转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做好生育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扩范围、强保障、提待遇、促规范、优服务、便参保”等多项政策举措组成的“组合福利包”,积极助力育龄家庭“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切实让群众享受到惠民政策红利。

参保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生育保险保障群体持续扩大。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只要缴纳了职工医保费,就能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除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外,还可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规定直接拨付至个人。

生育住院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实现生育服务包范围内住院“零自付”。根据临床需求,住院分娩实行生育服务包单病种包干结算,三级医疗机构顺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包干范围内包含分娩所需药物、耗材及手术等相关费用,个人无需自付。跨省住院分娩、危急重症抢救、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特需医疗服务等特殊情形,实行按项目付费,按普通住院待遇予以报销。

产前检查保障标准大幅上调,切实减轻孕产妇门诊就医负担。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孕产妇,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限额统一提高至6000元;6000元以内按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超出6000元部分按住院待遇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报销限额与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限额合并使用,年度限额提高至1000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产检都能享受报销,不区分医院级别。

结算规则持续规范优化,让产检和生育就医更加安心、省心。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范围,将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范围。统一规范了生育医疗费支付政策,明确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生育医疗费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也可以共济使用,参保群众可直接刷医保卡、医保码或刷脸结算,真正做到“随检随报”。

辅助生殖纳入医保保障,为不孕不育家庭带去政策红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费用按规定即时结算,明确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报销比例均为50%。

新生儿参保流程不断简化,实现“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参保,实现“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针对10至12月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当年个人缴费视同已缴纳,可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医保待遇,确保新生儿跨年待遇享受不断档,让宝宝出生就有保障。

生育支持医保新政策实施以来,大理州生育门诊报销15560人次,医保基金支出230.19万元;生育服务包住院“零自付”1112人次,医保基金支出449.26万元,“生娃少花钱”成为全州育龄家庭可触及、可享受的民生福利,切实为群众“想生、敢生、愿生”筑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