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376名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分配给各县(市)提名名额共300名,与十五届分配的代表名额相同。具体分配名额为:大理市52名,漾濞县11名,祥云县38名,宾川县29名,弥渡县27名,南涧县20名,巍山县26名,永平县16名,云龙县18名,洱源县24名,剑川县16名,鹤庆县23名。
(二)分配给驻大理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5名,与十五届相同。
(三)州委提名名额69名,与十五届相同。
(四)预留名额2名,与十五届相同。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200名〔其中,州委提名名额36名,县(市)委提名名额164名〕,占代表总名额的53.19%。保障人口特少的聚居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三、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党外代表人士代表名额为128名〔其中,州委提名名额7名,县(市)委提名名额121名〕,占代表总名额的34.04%。
四、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名额为118名〔其中,州委提名名额8名,县(市)委提名名额110名〕,占代表总名额的31.38%。
五、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名额为3名,占代表总名额的0.8%。
六、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名额124名〔州委提名名额64名;县(市)委提名名额60名〕,占代表总名额的32.98%;一线工人代表名额6名,占代表总名额的1.6%;农民代表名额31名,占代表总名额的8.24%;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40名〔其中,州委提名名额3名;县(市)委提名名额37名〕,占代表总名额的10.64%;农民工代表名额3名,占代表总名额的0.8%;社区工作者代表名额2名,占代表总名额的0.53%;新就业群体代表名额1名,占代表总名额的0.27%;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名额1名,占代表总名额的0.27%。
连任代表应占三分之一左右。
七、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7年1月1日至31日期间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