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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

大理的绿水青山有了更坚实的“护身符”

□ 记者 张银珍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同日,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同步施行。

法典落地,如何更好守护苍洱?

7月29日上午,我州举办大理干部讲坛(第39讲),邀请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首席专家贾峰作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导读》的专题讲座,为全州党员干部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提供专业指导。

“大理最大优势在生态、最大责任也在生态,守护绿水青山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讲坛上,州委书记杨国宗要求全州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绿、依法护绿、依法兴绿”的工作理念,切实以法治思维统领生态保护各项工作。

迈入生态环境保护“法典化”时代,大理的绿水青山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苍洱之变,可感可及

今年7月,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省级整体验收。该工程总投资52.15亿元,实施修复总面积达66.5万余亩,是推动洱海保护从“一湖之治”迈向“流域之治”“系统之治”的标志性工程。

数据是最好的证明:近5年,洱海水质总体平稳向好; 今年1至6月,国控断面水质稳定Ⅱ类、评价为“优”;海菜花分布面积从2021年的9万平方米增至今年的95万平方米。

更值得关注的是,大理在全国率先构建“洱海指数”综合评价体系,从“干净、清澈、生态、共享”四个维度量化评估洱海健康状况。2025年全年“洱海指数”评分为92.4分;今年第一季度“洱海指数”评分为93分,第二季度“洱海指数”评分为94.3分——分数在涨,洱海向好。

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洱海)论坛自2021年创办以来,已连续举办5届,逐渐成为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与成果的重要窗口,也让“洱海经验”走向世界舞台,成为广为人知的“中国方案”。

法典精神有生动注脚

如果说法典是写在纸上的制度保障,那么在大理,还有一群用实际行动守护苍洱的人,他们是法典精神最具体、最温暖的践行者。

在洱海源头的洱源县凤羽镇,有一位名叫李春喜的农村妇女。她每天钻牛圈、铲牛粪,一干就是十年。起初,村民嫌她身上有味道,不愿与她同桌吃饭;丈夫和孩子也觉得“丢人”。但她仍坚持自己朴素的认知:“洱海是我们的‘母亲湖’,不能在源头乱倒垃圾。”

十年间,她用坏了200多副防滑手套、更换了4辆三轮车,行程超过3.7万公里,收集畜禽粪便1.16万余吨。她负责的养殖户从最初的6户扩展到现在的126户,收集的牛粪制成有机肥重新还田——农户得了实惠,洱海少了污染。

在洱海东岸,还有一位来自哈尔滨的“新大理人”吴兴帅。2021年,他开着移动咖啡车来到大理,从此决定不再离开。2023年末,他发起“理记典当铺”活动——在洱海边捡一袋垃圾或20个矿泉水瓶,免费换一杯咖啡。活动已持续近3年,参与人数从最初的寥寥无几到如今高峰期一天兑换出30多杯咖啡。这场环保实践,正在改变着洱海岸边的行为生态。

从李春喜到吴兴帅,从收集畜禽粪便到捡垃圾换咖啡——当每一个人都把守护绿水青山当作自己的事,法典就从纸面“走进”了生活。

以“典”筑基,共护山河

生态环境法典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对大理而言,这份“期待”格外具体——可能是129公里洱海生态廊道上的一次漫步,可能是海菜花再次盛开的欣喜,也可能是“洱海清、大理兴”的代代传承。

法治为笔,苍洱为卷。大理州各级干部正把法典制度规定与岗位履职深度融合,努力当好法典的研习者、宣讲者、践行者和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以“典”筑基,共护山河。绿水青山真正的“护身符”,从来不只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每一个大理人、每一个来到大理的人,对这片山水的敬畏与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