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通 丁强) 近日,大理州出台《大理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各环节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清单》完整覆盖政府采购项目从启动到办结的全过程,每项责任清单均包含具体履职内容、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依据、违规情形对应的法律责任,有效推动全州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运行。
前置项目筹备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围绕项目前期源头管理,《清单》明确采购管理归口部门、内控制度建设、代理机构委托等内部管理要求;规范预算编制、适用采购品目等;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限、范围和内容。同时,聚焦采购需求管理,完善了市场调研、需求编制以及一般性、重点审查分级实施的全流程工作机制。
细化采购操作规范,划清行为红线。在采购实施环节,《清单》明确中小企业扶持、绿色采购等政策的落地执行,明确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实操举措;严格界定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杜绝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行为。同时严格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结果确认、信息公告等工作,防范歧视性条款、干预评审等问题,坚决遏制低价恶性竞争。
健全完善闭环管理,强化事后约束。项目后期闭环管理中,《清单》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拟定、签订时限、公告备案以及补充合同金额管控。在履约验收方面,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相关要求;在档案管理方面,明确执行采购档案不少于15年的归档保管要求。同时,《清单》规范采购询问、质疑答复工作流程,全面构建起事前规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
下一步,大理州将推动《清单》落地见效,以《清单》为标尺检验采购人履职情况,倒逼采购人将主体责任贯穿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推动全州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