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交平台引流揽客、收取高额费用,组团私闯保护区核心区域……近日,一起利用社交平台招揽游客,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人员擅自进入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的案件完成立案调查。这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后,大理州查处的首起营利性非法擅闯苍山案件。州、市多部门协同发力,线上线下同步整治,严厉打击“黑领队”非法组织野游行为,以法治守护苍山生态。
网络引流牟利
非法组团闯入保护区核心区
经查,当事人张某某在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苍山秘境探险”短视频,招募游客前往黑龙潭徒步,相关内容传播广、社会影响较大。当事人借助网络引流,通过私信引导游客添加微信,私下敲定集合地点、装备要求与服务费用,多次组织户外爱好者非法进入苍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对调查,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属于核心保护区明令禁止的人为活动。
州市协同办案
构建全链条执法处置模式
获取该违法线索后,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即刻启动跨部门协同办案机制,同时做好业务统筹指导,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苍山分局开展网络巡查取证,获取固定平台发布视频、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同步函请公安部门协助人员落地核查;网信、检察等单位同步介入,搭建起“网络线索摸排、现场执法查办、公益诉讼跟进”的全链条处置模式。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十条,执法部门向张某某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案件线索同步移交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案件后续办理工作正在推进。
相较于以往依据地方保护条例作出的处罚,新修订条例惩戒力度显著加大,大幅抬高了非法入山的违法成本。办案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保护区管理机构承担案件查办、进山行为管控;公安部门开展人员协查,夯实案件调查基础;网信部门协同排查处置网络违规账号、非法引流信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监督生态损害追责,形成州市统筹、多部门协同共治的执法格局。
非法入山危害重重
违法必付出法律代价
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苍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苍山核心保护区是区域生态的核心板块,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人员擅自穿行踩踏,会直接干扰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带来不可逆的生态伤害。同时,这片区域地势险峻,天气变化无常,私自进山极易遭遇迷路、失温、坠崖、野生动物攻击等危险。多起公开救援案例显示,不少驴友因轻信网络“秘境徒步”邀约私自进山遇险,消耗了大量公共救援资源。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开展禁止类活动,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深化联合整治
筑牢苍山生态安全防线
以此案为警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持续压紧压实苍山保护管控责任,落实《大理市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入山管控工作方案》。保护区管理部门联合网信、公安、检察等部门持续开展网络非法招募乱象专项整治,目前已梳理一批重点违规账号移送公安协查,并向网络平台发送律师函,督促平台清理违规探险、非法组团内容,从源头遏制“黑向导”“黑领队”。线上持续强化网络监测预警,线下加密巡护卡点、无人机巡查,筑牢地面管控防线。同时,用好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自然保护区法律知识,让敬畏苍山、保护苍山成为社会共识。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保护区相关法律规定,切勿轻信网络所谓小众秘境徒步线路,坚决拒绝参与非法组团进山活动,共同守护苍山宝贵的自然生态资源。 [罗加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