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若兰) 近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大理州第九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完善全州文物保护体系,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州人民政府决定将岩房洞旧石器遗址等20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核定为大理州第九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新公布的第九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含古文化遗址1项、古建筑12项、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项、石窟寺及石刻3项,类型丰富,进一步充实全州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文物时间跨度大,上起旧石器时代的岩房洞旧石器遗址,下至明清时期的凤鸣书院、洗心泉碑、上仓巷古皇宫等,再延续到近现代的弥井盐矿矿洞、滇缅公路漾濞段涵洞群等,充分展现了大理厚重的地域历史文脉与时代变迁印记。
大理州历史文化资源富集,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56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1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15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9项。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工作责任,统筹好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