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欣芮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基层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生福祉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事关民生福祉的成色。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守初心和使命。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发展道路,是“国之大者”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干事创业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过程的具体体现。作为乡镇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厚植为民情怀,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心思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上。要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用心用情关心基层老百姓生产生活,把群众增收、民生保障、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各类民生福祉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幸福。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实事求是利长远。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认可的业绩。基层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要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要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把工作放到全乡发展大局中去定位、去考量,既算好“经济账”,也算好“政治账”“民生账”“长远账”。要始终统筹发展和安全,实事求是地把握当下发展,因地制宜科学地谋划利长远,杜绝盲目跟风、劳民伤财、“竭泽而渔”等行为,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好事实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依纪依规正言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直接面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日常,其作风形象、情怀担当,不仅关乎党在人民心中的分量,更关系到执政根基的稳固。我们要在思想根源上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经常反问自己“思想防线有没有筑牢”“纪律规矩有没有守住”“言行举止有没有敬畏”。要始终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管好自己身边亲人,自觉净化个人的社交圈,不做急功近利、投机取巧、浮于表面违背客观规律、贻害深远的虚假之事。要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做增进民生福祉的“践行者”。
(作者单位:南涧县碧溪乡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