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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弥渡民歌保护传承见实效

□ 通讯员 赵树军

自2011年弥渡民歌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以来,弥渡县始终秉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立足调查记录建档、传承人才培育等项目保护体系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侧重保障机制、研究阐释、生活场景、传播效能等方面的探索实践,推动人人参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共享保护成果。通过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弥渡民歌保护传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机制,保护有法。2024年,在大理州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正式施行,标志着弥渡民歌保护传承步入法治化发展轨道。2025年,弥渡县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弥渡民歌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夯实保护传承基础。

研究阐释,保护有据。近年来,弥渡县充分发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转移支付项目弥渡民歌保护资金的效能,多次组织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工作者、业界专家、地方高校师生召开专项座谈会开展研讨,挖掘、阐释弥渡民歌蕴含的文化内涵,汇编研讨成果。2025年,以“传统民歌(弥渡民歌)保护传承”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论文,并于2026年出版发行《传统民歌(弥渡民歌)保护传承论文汇编》2000册。该论文集为弥渡民歌保护传承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参考。

融入生活,保护有感。弥渡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挖掘弥渡民歌的潜力,搭建其融入现代生活的新场景。依托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成朵祜弥渡民歌传习所等民歌传习基地,让民歌在社区、乡村传承传播;成功举办4届小河淌水·大理弥渡民歌节,聚焦体育、非遗、美食、旅居等领域,积极打造文旅生活新场景,促进民歌与旅游融合发展。

做强传播,保护有质。除了常态化开展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酒店、进乡村等系列展示展演活动外,弥渡县逐步拓展传播渠道,着力提高弥渡民歌的传播力、影响力。开展了3届“小河淌水”电视网络歌手大赛和1届“DOU”游弥渡歌手大赛。2025年,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周美润、李学英先后组合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2025年春节非遗晚会。2026年,实施了云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弥渡县民歌保护传承传播推广交流项目,项目围绕“高端听觉欣赏”“群众舞台文艺”“有声资料传承”等方面,精选了23首弥渡民歌进行重新编配演唱,汇编成弥渡民歌音乐非遗伴手礼“弥渡民歌音乐专辑”,演唱者既有省内知名歌手,也有弥渡本土艺人。通过鲜活的演绎,助力弥渡民歌保护与传承,让“沉睡”在书籍里、“掩埋”在乡野间的民歌焕发新的生机,回归民歌源于生活、歌唱生活的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