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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大理州财政局——

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月28日,大理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丽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全州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重点支出、基本民生保障、乡镇财会监督、财金协同联动等话题和大家做了介绍和交流。

“十四五”期间全州财政实力提升

大理州财政局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部门,承担着全州财政收支管理、预算和国库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22项职能职责。

“十四五”期间,大理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加力提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打造“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交出了一份成色十足的答卷。

一是党建引领实现新强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四个以学”长效机制。牵紧抓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着力打造“白州薪火传 财赋惟民盛”党建品牌。州财政局连续5届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2026年州财政局公务员集体荣获州委记二等功奖励。

二是财政实力得到新提升。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于2023年重回百亿元规模后年均增长2.3%,2025年达108.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21年的300.33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372.3亿元,年均增长5.5%,各年度均完成州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是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累计减税降费超100亿元,争取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预算内基建投资等资金853.57亿元。安排产业园区建设资金70.96亿元,投入156.9亿元支持洱海保护治理。“三农”工作保障有力,安排衔接资金62.05亿元。山水工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获得中央财政示范奖补支持,被列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四是民生保障展现新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每年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占比均保持在75%以上。全省首个普惠托育服务示范项目获中央财政奖补1.25亿元。落实《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资金支持182所山区寄宿制学校太阳能配建和浴室提升改造。创新开展“我为群众算笔账”活动,累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81.47亿元、惠及2039万人次。

五是风险防控进入新阶段。探索形成“做大财力、盘活资产、过紧日子、接续融资、压降平台、清偿欠款、争取支持”7个化债思路,大力争取政策支持,全力盘活资产资源,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州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融资平台压降等事项一体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是财政治理焕发新效能。持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系统谋划加快“五个财政”建设具体对策举措,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制定11个领域州对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州、县(市)两级财政关系。推行“数字建设+财政管理”模式,圆满完成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科学精准编制预算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座谈会精神,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抓实六项工作。

一是明晰预算管理权责。聚焦横向财政与部门,纵向州级与县市两大维度,不断厘清“管钱”与“花钱”主体责任,理顺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从制度根源破解权责模糊、责任悬空、上下财力分配失衡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做实源头精细管控。把预算编制作为资金配置第一道关口,抓实基础数据和项目库两大底座。动态更新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强化跨部门数据核验,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精准数据保障。认真贯彻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着力打破“基数+增长”的支出固化格局,严格项目库滚动管理,对到期失效、绩效不达标、审计问题突出等项目一律清退;对拟新增项目严格评估审批流程,严格把控项目准入关口,从源头减少粗放编制、落地困难等问题。

三是健全刚性问效机制。全面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刚性约束体系,落实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闭环绩效管理,以绩效结果反向约束次年预算安排,实现优绩优配、差绩限支。

四是严守预算法定刚性。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夯实“三公”经费总额控制,节约资金向民生和重点领域倾斜。强化预算法定意识,严格遵循预算支出优先次序,按照“三保”支出优先、债务还本付息兜底、落实重点政策、保障部门履职刚需等层级顺序,统筹安排预算支出,杜绝本末倒置。

五是构建多元保障格局。紧紧围绕“内培、外引、深挖”三个重点,着力构建多元财力格局。在向内培育方面,管好用好有限的本级财政资源,重点支持惠当前、利长远的现代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落地大理。在对外争取方面,紧盯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动向,指导部门不断增强申报项目同上级政策的衔接性、匹配性。在深挖潜力方面,全面梳理存量资产资源清单,进一步分拣出可出售、出租、置换利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优质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挖掘“新引擎”。

六是织密监督管理链条。持续贯通财会监督、审计、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结果运用,打通问题整改、预算挂钩闭环,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压减资金,提升整改约束力,实现以审促改、以改促管。

推动乡镇财会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

近年来,全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原乡镇财政所机构撤销,财政职能整合划入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机构调整之后,基层财会岗位力量分散、内控管理薄弱等新问题随之显现。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大理州以漾濞县省级试点、南涧县州级试点为抓手,紧扣打通财会监督“最后一公里”,稳步推进乡镇财会监督试点工作。

第一,建强组织体系,拧紧州、县、乡(镇)三级责任链条。在州、县两级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财会监督机制。州财政局抽调9个科室业务骨干,组建4个指导组,一对一包联试点乡镇。漾濞、南涧两县同步成立工作专班,17个乡镇设立专项工作组,构建起州级统筹、县级主导、乡镇主责的纵向贯通工作体系。同时,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内控强基、资源盘活等十大行动。漾濞县结合本地实际,推出6项特色举措,打造内控监管“漾濞模式”;南涧县聚焦4项重点任务,探索资金增效“南涧模式”。州指导组定期下沉两县实地调研把脉,累计协调化解基层堵点30多个。

第二,抓实举措落地,破解基层财会监督的现实难题。针对乡镇财会力量不足、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坚持先行先试,补齐短板。一方面,建立常态化业务帮扶机制,由县财政局领导挂钩督导,厘清岗位职责,大力减少财务人员兼职,并分层分类加强业务培训。另一方面,抓好内控标准化建设。漾濞县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漾江镇开展穿透式风险排查,梳理财务风险80余项;统一规范乡镇银行账户、政采云平台管理,注销违规闲置账户23个。南涧县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清查,累计盘活沉淀资金3300余万元,处置闲置低效资产16宗,进一步拓宽乡镇可用财力。

第三,健全长效监督,夯实基层财政治理根基。持续推动基层财政治理理念转变,从过去“重资金分配、轻过程管理”,转向规范、精细、高效管理。研究制定全州乡镇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落实岗位分离、岗位制衡要求,及时向乡镇下达内控整改建议书。紧盯乡村振兴资金、“29+N”惠民到人补助资金开展穿透式核查,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和决算管理。同时,依托预算一体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等平台搭建线上预警系统,设置12项异常支出预警规则,推动监督从事后整改,向前置事前防范转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财政资金的最末梢。

深化财金协同联动 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近年来,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财政金融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融资担保、财政贴息、保险服务等多元工具,着力破解融资难题、激活发展动能。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融资增信能力。按照全省“1+16”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通过提级重组方式,于2025年12月成功组建州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2026年3月实现首批担保业务落地。公司坚守“准公共”定位和保本微利原则,服务州内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截至8月31日,公司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突破1.42亿元,在保余额1.80亿元,在保客户51户,综合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91%,政策性金融赋能实体经济效能持续释放。

二是精准落实财政贴息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办理流程,实现全流程“一站式”线上办理,2026年上半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2亿元,积极支持创业就业和稳岗扩岗。全力落实提振消费、扩大内需部署,加大个人消费贷款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宣传,推动应享尽享。紧扣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设备更新领域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换代和技术升级,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是落实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政策,兜牢农业生产底线。严格落实省级农业保险“1+6”一揽子政策,推动水稻、小麦、玉米主要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物化成本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持续扩大核桃价格指数等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覆盖范围,同步建立保险资金理赔“绿色通道”,对受灾经营主体实行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截至2026年9月底,全州完成农业保险保费规模5554.29元,投保面积117.01万亩/头,各级财政补贴资金4443.42万元,有效发挥了保险产品“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全州农业生产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贴息政策相关介绍

节目中,州财政局副局长周连斌就很多企业和经营主体关心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贴息政策作了介绍。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云财金〔2026〕10号)文件精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贴息政策主要包含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三项政策,政策实施期限到2026年12月31日。

一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2026年经办银行新发放给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覆盖餐饮住宿、旅游、零售等领域,按实际使用贷款本金给予1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单户贴息贷款本金上限1000万元。

二是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取得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支持范围涵盖工业、文旅、物流冷链、设施农业、养老等领域。

三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投向重点产业链、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2026年起经办银行新发放的符合条件固定资产贷款,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同时,自2026年8月1日起,财政部等3部委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的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也由原来的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

企业如有需求可以咨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等商业银行,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各商业银行将指导、协助企业申请相关贴息。需要注意,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多项财政贴息政策。

记者 赵丽花

节目时间:

每周三11∶00—12∶00直播

收听方式:广播频率FM102.7、FM99.9

收看方式:“风花雪月号”App“直播”版块或“政风行风”版块,《大理日报》第三版专题刊载

热线电话:

0872-2121027、2131027